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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红卫)海南日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三亚将在6月底完成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并于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农村“三资”是指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去年底,三亚市政府就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区镇为单位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各区镇所属村集体的“三资”实行电算化管理、委托式代理服务。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在符合村民自治和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对村(居)委会及小组实行无偿服务,其主要职能是审核、监督、把关。村(居委会)集体的“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三亚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当前三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还存在着管理水平低、基础差,村级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弱,集体资产流失、资源随意占用,民主理财和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代为管理农村“三资”,就是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三亚市纪委、监察局相关部门曾赴河南郑州、福建福州等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先进地区学习调研,并结合三亚实际制定出了相关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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