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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毛晓梅、王文帅)记者29日从“2008年交强险信息披露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与交强险制度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可期在年内出台。救助基金设立后,对我国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其中包括对交强险经营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法律专家张海波29日接受记者问询时透露,据工作组了解的情况,目前救助基金已有基本成型的方案,预计在年内正式颁布。
据了解,按照相关部门初步达成的共识,救助基金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将国家所收取的交强险营业税返还到基金中;二是从按一定比例从交强险的保费收入中提取。
现实中,由于救助基金的具体办法迟迟没出台,很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无法获得依法应得的救助。于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件处理中产生了大量纠纷,据媒体报道,个别地方法院还接到了告保险公司“见死不救”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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