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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9日讯 (记者黄晓华)25岁广东青年林裕富因乘坐客车摔成五级伤残,起诉要求赔偿,但官司未打完,病情却日趋严重,急需救命钱。6月23日,本报对此案予以关注。今天,在该案的二审中,负责此案的法官积极调解,希望各方当事人在判决前先拿出部分款项给其治病。
2008年6月11日,何某驾驶一辆大客车途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大修厂路段时,在车未停稳的情况下就打开车门上落乘客,导致从前门下车的林裕富摔伤,被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挫伤并脑疝。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鉴定,林裕富所受损伤为五级伤残,而且颅脑缺损,需要手术修补。昌江法院一审判决林裕富获赔23万余元。
林裕富在第一次手术之后回到广东继续治疗,今年5月突然再次病情恶化,医院检查发现脑部积液,建议及时手术清除,并进行颅骨修补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林裕富的亲戚林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没有筹到手术费,目前医院只能从脑部插了一根管,将脑部积水随着尿液排出。“前两天去看他,他已经认不出我来了。”
该案二审在海南第一中院开庭。
“年轻生命经不起等待”,在今天的庭审中,林裕富的代理律师当庭递交了一份先予执行申请书,希望法院先予执行部分款项救命。庭审中,合议庭法官积极主持协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公司出庭的代理人对按照“客运承运责任险”理赔的4万元赔偿没有异议,除去之前已经垫付的1万元,还需支付3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希望该公司能特事特办,先将3万元垫付给林裕富治病。法官也要求事故车辆的户主、经营线路的承包人等当事方尽己所能先垫付部分款项,救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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