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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后驾驶者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我省近日也对酒后驾车进行了专项整治,仅专项行动两天,全省就查处酒后驾驶126起,拘留25人,暂扣机动车72辆。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笔者拍手赞同。但是,要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车,还要从酒桌上禁止劝酒开始。可以说,国人劝酒之风的陋习,是酒后醉驾的罪魁祸首之一,不可不防。
近年来,因劝酒而喝出人命、酒后驾车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据公安部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其中死亡事故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而酒后驾车的起因之一,就是酒桌上频繁的劝酒引起的。2004年,影视演员牛振华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死亡,就是由于被过度劝酒。2006年,河北盐山县审计局派员到县电力局进行例行审计,电力局每天设宴款待,其间审计局一干部因被连连劝酒、喝得过多而猝死; 2008年9月6日,上海一公司老总要求司机蒋某去KTV接送,又与蒋某在KTV内共饮,导致蒋某在其后的驾驶途中发生车祸身亡。蒋某家属向法院起诉索赔,法院审理认为, 蒋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而公司老总明知他酒后驾车,也存在一定过错,从而做出了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
本来,喝酒作为一种交际手段,也无可厚非,但是前提是适量。如果当这种交际成为一种痛苦和负担,就改变了喝酒的本意。然而不知何时,喝酒已演变成衡量双方投入感情多少和交情深浅的砝码。例如,官场上领导认为下级敬酒不喝会被认为脱离群众;下级认为领导敬酒不喝会被认为不尊重上级;朋友敬酒不喝会伤感情;生意伙伴敬酒不喝会丢订单;初次相识人敬酒不喝会被认为“不给面子”。总之,谁都不愿因为喝酒得罪人。于是,宴席上的种种“劝酒”手段,几乎就成了酒场上必修的科目之一。谁都知道狂喝滥饮害人害己,但是为了联络感情,喝酒伤身和酒后驾车的事也就顾不上了。以至于引出了“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伤”的争论。“用拼命喝酒表达感情”既是外国人对国人喝酒的不解与困惑,也是对国人这种陈规陋习的真实描述。
从生活常识可知,除了极少数嗜酒如命的酒鬼外,大多数人喝酒是不情愿的。如果说酒后驾驶的人应该被处罚的话,那么那些劝酒的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处罚呢?从这个角度上说,明知他人开车仍然劝酒的行为,更是一种犯罪。因此,酒后禁驾,更要从饮酒禁劝开始。
□ 陈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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