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7号、1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议内容为六个方面,一、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五、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