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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8月21日在天安门广场上,首都人民纷纷前来参观第一批“解放牌”汽车。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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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档案
1950年,毛主席访问苏联期间,中苏双方商定,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第一个载重汽车厂。同年4月,重工业部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开始了紧张筹建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比较基础上,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吉林省长春市兴建。
1953年,毛主席签发《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建设汽车制造厂还作为我国首批重点工程被列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同年7月15日,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典礼在长春市西南的孟家屯附近举行。毛主席亲笔题词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纪念”汉白玉基石被安置在场地中心。
在建厂时期,全国各地为一汽输送了大量干部和技术工人,培训了大批的青年工人。以建筑五师、机电安装公司为代表的两万多名建设队伍,成为一汽建设工地的主力军。每天都有物资源源不断运到第一汽车制造厂建设工地。建厂期间,苏联也为我国提供了全套的产品设计和图纸资料,并派遣一批有经验的专家来厂指导。
1956年7月13日,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崭新的总装线上,被毛主席命名为“解放”牌的第一辆汽车试制成功。在欢声笑语和雷鸣般的掌声中,首批12辆解放牌汽车缓缓驶下装配线。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汽车是以苏联生产的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改进部分结构后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种汽车装备90匹马力六缸汽油发动机,最高时速可达到65公里,载重量为4吨。它不仅适合当时中国的道路和桥梁的负荷条件,而且还能根据需要改装成适合各种特殊用途的变型汽车。第一批下线的解放牌汽车,还参加了1956年的国庆阅兵式。 (据新华社长春8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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