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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9月21日电(记者卓上雄)三亚市出台优秀专家选拔新规规定,从今年起,凡按新规定选拔产生的三亚市优秀专家,将一次性获得由三亚市政府发给的奖金2万元,同时享受比过去更高的系列待遇,这是记者今天从三亚市人民政府获悉的。
据三亚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1988年,该市曾颁布实施《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但它与现行的《海南省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已经不相一致,选拔条件等条款已发生变化,尤其是原定的市优专家的待遇过低,也与三亚经济发展不相符。
该市这次制定新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目的是进一步完善三亚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机制,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激励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奋发进取,勇于开拓创新,促进三亚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新办法,市优专家选拔的范围和对象限定为:全市除党政军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单位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拔尖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参加选拔。市优专家选拔工作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评选的市优专家不超过10人。
办法要求选拔对象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对各自具体的业绩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理论上有重大发现、突破或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新,并是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奖一项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等等。
在待遇方面,2008年前选拔的市优专家仍按原渠道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退休后照发。2009年起选拔的市优专家,则一次性发给市政府奖金2万元。其它待遇还包括:在选拔省级以上优秀专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享受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外,可参加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国内外休假或疗养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据介绍,三亚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工作,将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社会公认、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优专家的骨干带头作用,为促进三亚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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