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1月19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美静 实习生吴英模)11月16日凌晨,刚从海甸岛某酒吧喝酒出来的邱某,与险些撞上自己车的黄某发生口角,不料却引来杀身之祸。今天下午,“11·16”海甸岛故意伤害致死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11月16日凌晨2时许,美兰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海甸岛海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根据犯罪嫌疑人能在短时间内纠集在一起这细节断定,涉案人员的居住地应当就在海甸岛范围内,其身份均为不务正业的社会闲散人员。
11月18日凌晨,就在专案组侦查人员拟定抓捕计划时,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分别到红岛、海甸派出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他们的犯罪事实:11月16日凌晨1时许,黄某等人骑电单车途经海甸二东路时,险些被刚从雪屋酒吧饮完酒的邱某所驾驶的小轿车撞到,其女朋友吓得大声尖叫。邱某仗着酒劲非但没有向黄某等人道歉,反而呵斥道:“叫什么叫,再叫就打死你。”从而引发口角,经双方朋友劝阻才悻悻离去。
10多分钟后,邱某将朋友姜某送至海达路环岛小学路口,正好被黄某等人撞见。黄某等人仗着人多,对邱某及姜某进行围攻殴打。邱某、姜某倒地不起后,两伙人一同搭乘黄某某朋友的银灰色本田飞度小轿车一起逃离现场。
目前,该案的侦查工作仍在继续,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已展开。今天下午,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电话联系要到海甸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此,警方希望在逃的其他案犯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投案电话:13086001456 石警官,13078954308 陈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