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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19日讯 (记者林伟 实习生梁婕)今天下午,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再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声明该局终止与海南立得信息产业公司签订的《海口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智能管理项目合作协议》合法有效,明年3月1日前市民在城区道路经营性泊车位停车免费的决定不变。
该局占道管理处处长李志雄介绍,城市道路经营性泊车位是一种特许经营权,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市城管局之所以终止《合作协议》,理由有三:一是立得公司长期以种种理由拖欠应当上缴财政的占道费;二是立得公司的收费方式是消费者用手机拨号缴费,该缴费手段落后且相当繁琐、不直观透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建议恢复原有的咪表收费方式;三是立得公司管理不善,服务质量和水平偏低,车主反映强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市城管局终止与立得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后,自然就代表市政府收回该公司对城市道路经营性泊车位的特许经营权。
李志雄表示,市城管局与立得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依《合同法》规定,解除合作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合同对方之日起生效。立得公司负责人已当场签收市城管局的书面通知,但该公司没有向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协议的效力,因此市城管局收回城市道路经营性泊车位的经营权是合法有效的。
李志雄表示,市城管局11月9日发出通告与立得公司解除合作协议后,立得公司仍然派员开展临时停车经营管理工作,收取车主的停车费是一种乱收费和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市民如发现立得公司人员有收费行为,可拨打电话66760200向市城管执法支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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