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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记者魏如松 实习生黄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海口召开。《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等多项法规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进入二审程序,有望获得通过。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今天实到49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三天,其中有两次全体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共进行了17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口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导和督促市县政府用好下放事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听取关于提请确认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副省长姜斯宪,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今天下午,会议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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