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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1月25日电 (记者孙阳 苑坚)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伍勇等枪击哨兵、抢劫收费站等系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唐正方、张自顺等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唐正方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自顺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魏华松、唐德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3万元;田云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刘家达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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