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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1月26日电(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杜海云 吴春萍)今天下午,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会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召开。观摩庭审中,案件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纷纷加入案件量刑的讨论,进一步促进了量刑的公正性。
庭审观摩会选取的案件是今年4月发生在三亚的一起案件。被告人董某、符某5名三亚青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在三亚参加定向越野赛事的中国和外国运动员财物,数额达1.1万余元,造成两人轻微伤。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过去,在传统的庭审程序中,定罪和量刑两部分都是混在一起进行的。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精力大部分集中在定罪部分。对于具体量刑部分,检察官不会提出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无法参与辩护。
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明确了量刑建议权,量刑程序被相对独立出来。量刑程序中,允许案件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就量刑问题发表各自的量刑意见,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
近3个小时的庭审中,有关5名被告人的量刑程序大概占到40分钟。以未成年人董某为例,公诉人根据其在抢劫案中的情节,提出8年—10年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董某以“自己尚未成年,认罪态度良好”为由,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接下来,董某的辩护律师邓振海当庭提出几条希望法院从轻量刑的辩护建议:董某未满18周岁;平时认真工作,帮助父母补贴家用;其犯罪属于临时起意,属于初犯;犯罪后,其家人多方借钱,积极退赃;当庭如实坦白,认罪态度良好。最后,邓振海建议法庭对董某处以6—7年的量刑。
“和以往不同,量刑程序被相对独立了出来,各方参与到量刑中,进一步增强量刑的透明度。”担任案件审判长的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军表示。
除了董某外,今天庭审的案件中,其余4人也均按此方法进行量刑。法庭宣判后,五人均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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