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12月08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浦东“钓鱼执法”案问责结果出炉
新区副区长城管局长 被行政警告
据新华社上海12月7日电 (记者季明)上海市监察局7日在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陆月星、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福康,因对10月20日对外发布“孙中界事件”错误调查结论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今年10月14日,浦东新区发生了原南汇城市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驾驶员孙中界非正常执法取证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质疑。   《上海市监察局关于给予陆月星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和《上海市监察局关于给予吴福康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中说,陆月星作为浦东新区负责“10·14”事件处理的副区长,没有深入核查,同意在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撰写向社会公布的新闻稿。吴福康作为该局的主要领导,对“10·14”事件的事实真相没有深入实际进行核查,轻信基层执法大队对该事件的情况报告,并在浦东新区五部门共同讨论的新闻统发稿上签字。   10月20日,这份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新闻稿向社会正式公布,以致误导了社会公众,损害了政府形象。10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关于“10·14”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同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上海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广 告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理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形 象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网 事
   第014版:文 件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2009 热点法制事件扫描
“周翠兰案”开庭 原告现场撤诉
敬老院盲老汉 杀室友被判无期
一审宣判4人死刑
肇事开发商 责任官员被刑拘
新区副区长城管局长 被行政警告
为他人抢劫带路 一男子被判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