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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高虹 通讯员艾希繁)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是加快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日前,省国资委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专题学习,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讲授《国资委行权履责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周渝波从国资委行权履责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基本态势和若干防范建议等方面,深入剖析了加强国资委行权履责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应注意的问题,对加强我省国资监管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促进我省国资国企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省国资委成立六年来,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从今年6月起,省国资委制定具体措施全面实施“法律进机关”工程,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广泛开展国资监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使得国资监管法律参与机制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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