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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沈阳12月13日专电 (记者王炳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与女性非法同居保持婚外情;与情人发生争吵后,又雇凶实施爆炸、殴打伤害情人。近日,备受关注的辽宁省凌源市(县级)卫生局副局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吕仲学,被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对于这一结果,被害人王旭艳表示不服。她在提交给检察机关的《抗诉申请书》上表示,吕仲学雇凶实施爆炸是以杀人为目的,上述判决定性不准,量刑过轻。
1997年,已婚的吕仲学与凌源市单身女老板王旭艳相识结为情人关系,并长时间非法同居在一起。后来二人因为矛盾经常发生争吵,王旭艳数次到吕仲学的家庭、单位和凌源市委、市政府举报、闹事。为此,吕仲学几次雇人对王旭艳实施伤害行为。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1日晚,被告人张云轩伙同另外二人来到王旭艳卧室,持钢管对王实施殴打后逃离。经鉴定造成王旭艳头部、面部多处受伤。事后,吕仲学付给张云轩酬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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