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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8日电 (特派记者黄晶 陈成智 谭丽琳)今天上午,海南团在驻地远望楼宾馆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这次选举法的修改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卫留成主持会议并发言,罗保铭参加审议。符桂花、吕薇、王一新、邓泽永、王守初、王积权、陈国诚先后发言。
据了解,选举法自1953年颁布以来,1979年修订,历经四次修改,将民主政治制度的成果和选举工作的成效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在推进和保障我国民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审议中,代表们认为,选举法的修改重点和核心是实行按城乡人口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最初是8:1,到4:1再到现在1:1,不仅仅是形式上简单的数字变化,按相同比例选举,符合人人平等、民族平等、区域平等的原则,有利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民主政治制度。
代表们纷纷表示,要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化结构,首先要保证城乡居民平等享有政治权利。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城乡按人口同等比例选举,保障了农村人口的选举权、参政议政权,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城乡人口只有先有了政治上的平等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平等。这是一个重要的开始,也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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