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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8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才兴)海口两名在校的高中二年级学生陈某杰、陈某智为了索取债务,结伙其他4人将欠债人孔某任控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9小时,并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其家人到一包厢谈判时被警方抓获。日前,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陈某杰、陈某智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被害人孔某任向高二学生陈某杰、陈某智等人借了2万余元的高利贷,因无钱还钱,便离开海口。今年4月4日凌晨,孔某任到国贸一俱乐部时,被陈某杰发现,便立即召集周某某、吴某、陈某智等人赶到该俱乐部,将孔某任控制起来后,带到一家宾馆开房,威逼孔某任给家人打电话还钱后才能走人。随后,曾向孔某任借钱的崔某某、蔡某某也闻讯赶来参与追讨债务。
直至4月5日中午,这伙人先后来到这家宾馆508房对孔某任轮流看守,并一再向其家人打电话发短信要求还钱。期间,还让孔某任写下了相关的欠款条,并向其家人约定4月5日下午3时许,在海垦路一包厢谈判还钱事宜。孔的母亲接到电话后,立即向海口市公安局草坡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即派干警赶到现场,当场将陈某杰等6人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杰等6人结伙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其行为均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经查,作为共同犯罪,所有参与索取债务的6人轮流在现场,客观上起了看守、监视被害人的作用。本案中,陈某杰、陈某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由于其他4人是从犯,依法从轻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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