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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自称“网络打手”的网友发帖自曝江湖黑幕,引起网友极大关注。网贴如下:
在网上发发帖子就可以轻松赚到钱,这样的好事你信吗?我信!因为我就这样赚到了钱。
你问我是干啥的,我老实给你说吧:用个比较遮人耳目的说法我是“网络发帖员”;用我们行内的话说我是“五毛党”(通常发一条帖子5毛钱);用个一针见血的说法我就是“网络打手”。
“网络打手”的主要职责当然是“打”。“打”谁呢?“打”哪儿呢?显然不能想“打”谁“打”谁,想“打”哪儿“打”哪儿。我们“网络打手”是有“单位”的,我们的顶头上司是网络营销公司的媒介部门,媒介部门是营销公司业务的具体执行者,而公司的“上帝”是客户。
这话说的有点绕,简单说吧,归根结底,就是客户指哪儿我们“打”哪儿。在利益的驱动下,我们“网络打手”充当马前卒,在网上冲锋陷阵。
客户需要产品营销、口碑维护等方面的正面宣传,接令后我们就成为了“吹鼓手”!即使我们对产品毫不了解,我们也会“敬业”地在论坛、贴吧、博客里四处发帖,为其大唱赞歌!太“商业”的帖子容易引起网民的反感,得不到响应不说,有时还会招来痛骂,因此,我们也会出其不意地正话反说,只要能吸引眼球就好。这样欲擒故纵的招数用好了就成了网络营销的经典案例!
有时在公司的授意下,我们要帮助客户打击竞争对手。这时,我们会极尽诋毁、攻击之能事,利剑与炮弹齐飞,辱骂共诽谤一色,把“敌人”“打”得片甲不留,身败名裂!虽然咱和人家“敌人”素无冤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很不厚道。可是我发的不是帖子,发的是财啊!啥道德啥良心,都是虚的,钱却是实实在在的!
管它赞歌唱的恶心不恶心,管它恶意攻击狠心不狠心,为了亲爱的钱,我和“战友们”在网上一次次发起猛烈冲击,直搅得网上乌烟瘴气,直搅得网下企业名誉扫地……看着“打”来的薪水,我很有成就感,忍不住想高歌一曲: 咱们打手有力量, 嘿!咱们打手有力量,每天每日发帖忙,嘿!每天每日发帖忙。每条帖子都是钱啊,管它吹捧还是诽谤!
不过,最近已有不少媒体在揭 “网络打手”的江湖内幕,更有人把刑法、广告法搬出来说要严厉打击“网络打手”和幕后操纵者,严厉处罚雇佣“网络打手”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看来,我们这些“网络打手”的春天即将结束,好景不长了!呜呼哀哉,杯具啊!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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