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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8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许平飞)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该院将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接访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案件由首次接访的院领导指导承办部门办理,确保最终化解。
近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接待日暂行规定》。该规定提出,对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由省高院院长、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轮流公开接待来访,亲自审查处理。
据介绍,省高院领导接待日实行预约接访。列入接待日接待案件的范围主要是: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的案件;上访人坚持要求该院领导亲自接访的案件;案件存在瑕疵,需该院领导协调解决的案件;上级法院或领导机关督办、影响较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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