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21日讯 (记者高虹)记者今天从省工信厅获悉,我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开始启动,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节能减排示范作用的企业可申报。
我省将加大对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今年计划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60%,是“十一五”以来力度最大的一年。日前,省工信厅与省财政厅已联合发文,开始组织申报2010年省节能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据介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包括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据了解,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建设内容要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或年节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其它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等,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万元以上,实施后节能、节水、减排、综合利用等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等。
据悉,项目申报由各市县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筛选,初审后上报,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的项目,省工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核查,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中择优安排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可按要求将项目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工信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或登录iitb.hainan.gov.Cn网站查阅《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和下载有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