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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4月21日电(记者陈健)成都近日实施新的公务员考核细则,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其中,对于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予以辞退。
成都市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其中,具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9种情形之一的公务员,将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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