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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是推出房产税的“可操作时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0年一季度金融市场运行分析会暨季度论坛”上,贾康表示,在经济下滑时期不宜推出房产税,因征收可能会导致房地产市场快速下滑。但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处于有支撑力的状态,这样的阶段如果推出这一改革,现在是可操作的时机。
他重申此前建议,即在房产税实施初期,可考虑对一定标准之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消除社会对房产税的恐惧心理;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可先行实征。他强调,这一制度设计应实行渐进改革,不求一步到位。
此前,贾康阐述了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随自己职能履行而不断“水涨船高”式增长的支柱税源,使其改进辖区投资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从而内生地形成转变政府职能、行为长期化的可持续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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