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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孙晓胜、徐艳霞)北京市政府30日发布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严厉政策。新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第3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根据新发布的通知要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发放贷款。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北京市政府还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建设部门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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