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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曾经广受关注。而现在,她正在新的无奈中。日前,她表示,起诉王佳俊、邵东一中、贵州师大以及该校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等8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开庭时间仍遥遥无期,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而她的银行身份信息也没有恢复,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5月5日《中国青年报》)
常常有人说,迟来的正义也是非正义,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意思不难理解。毕竟,正义让人等得越久,就必须支付出更多的代价。可悲的是,罗彩霞已经等得太久了,她需要的正义却依旧在看不见的远方。而支付的代价,不仅是罗彩霞个人的工作与生活,还有无数曾为这起事件还原正义苦苦吁求的民意。
也许有人会说,罗彩霞与公众苦苦等待至今,仍然没能等到开庭的音讯,在法律上可以找到圆说的理由。毕竟,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凭借“特殊情况”这个框框,罗彩霞案甚至可以推迟到2011年2月下旬前审理。如果真是如此,罗彩霞仍将站在等待正义的路上,经历漫久无助的守望。
问题是,现在仍然迟迟未能开庭的罗彩霞案,到底遇上了什么“特殊情况”,法院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程序正义是个必须尊重的好东西。不过,很多时候,程序与正义怎样才能形成最完美的结合,其实也是值得思索的问题。这起已经掀起巨大风波的案件一年后仍无开庭审讯,现在让罗彩霞在等待折磨中萌发了撤诉的念头,也未能给随后陆续露出水面的一系列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提供一个问责的范本,这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遗憾。从这个意义说,尽早让罗彩霞案回归正义,这不仅关系到罗彩霞一个人的利益,还能在更大范围内产生正义辐射效应。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法律也根本不应该容忍违法犯罪的主体总是躲在暗处不见光。不能对肇恶者进行及时的惩罚,本身也很可能制造出更多不公平与非正义的苦果。比如,像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代领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教育部规定。而且,冒名顶替者王佳俊以超低分进入唐昆雄所在学院,还能在校入党,顺利毕业,这又怎能让人不怀疑其中教育评估的公正性呢?那些家长又怎能放心把孩子托付给这种徇私枉法之辈来培养呢?
迟来的正义,终究也还是有正义的。现在,罗彩霞还在等待着法律赋予的正义,公众也在等待这起事件能够迅速走出阴霾,处于一片公平正义的光辉之下。在民意已经支付了巨大代价之后,现在我们不禁要问,迟来的正义还要再等多久?
□ 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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