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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6月3日电(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傅念国)近年来,某些海鲜排档欺客宰客行为引起消费者强烈不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已成为三亚旅游的不能承受之痛。为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三亚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防范以下欺客宰客手段———
其一,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一些商家利用内地游客不熟悉海鲜的特点,将原本普通的海鲜标上名贵海鲜的名称,或者另外杜撰名称进行销售,其目的是为了涨价,从中牟利。例如,有些经营者将青衣鱼或者红花鱼标为苏眉鱼、将瓜螺标为皇帝螺等。
其二,短斤缺两。一些经营者常在秤上做手脚,秤海鲜时缺斤少两;还有的将秤好的海鲜加工时再减掉部分,偷工减料,尤其是在做各类鱼汤和海鲜粥的时候,消费者难以分辨。
其三,强买强卖。这是影响比较恶劣的一种欺客宰客方式。如某些游客路过某海鲜池,稍一驻足观看,经营者便立刻将海鲜从池子里捞出打死,进行强卖。有的欺诈不成,还威胁、谩骂、侮辱、诽谤消费者,影响十分恶劣。
其四,价格虚高。一些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在消费者选购后乱要高价;也有一些经营者利用游客不懂海鲜行情的特点,虽然明码标价,但其标注的价格常高出市场平均价格数倍。
其五,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如有一些海鲜排档宣传特价菜,使消费者感觉价格便宜选择该店消费,但在点了一斤后,再想点的时候,就被索要高出特价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进行销售,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其六,商业贿赂。以高价回扣的方式,勾结司机、导游等欺骗游客上门消费,以便欺客宰客,同时形成恶性竞争,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还有的非法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以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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