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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6月10日电(记者杨金志、赵小娜)1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一审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不同以往的是,坐在审判席上的3名审判人员中不再是2名法官、1名人民陪审员,而是人民陪审员2名,法官却只有1名。这意味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案件裁定变为人民陪审员“说了算”。法院表示,这种主要适用于简单案情的审判模式,能强化民意在司法裁判中的表达。
在10日的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松恩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5月,王松恩向他人提供空白的某国签证,用于组织两名偷渡人员出境。偷渡人员后来在偷越国境时被抓获,王松恩随后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陪审员阙军伟事后对记者说,在休庭讨论案件过程中,法官没有事先发表意见,而是先听取陪审员的意见。阙军伟当时表示,王松恩虽未从行为中获利,但既没有立功表现也无帮教接受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应判处实刑。吴敏也同意阙军伟的意见。法官对两名陪审员的意见表示认同,合议庭由此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法庭一审认定王松恩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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