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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3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兵 王枫)一男子自称是某报社记者,以要曝光游戏机室为由要挟游戏机室老板汇钱。昨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1岁的符某是文昌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8日晚,符某来到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南北水果市场处的一间电子游戏室,发现该电子游戏室没有营业执照,便自称是记者,要曝光该店,并留下手机号码给游戏室的服务员,让该游戏室的梁老板打电话给他。但因梁某怀疑符某的记者身份,没有汇钱给符某。
就在当天,符某还来到海口市国贸大道国贸大厦后面一间电子游戏室,拨打该游戏室老板王某的手机,自称是某报的记者,要曝光该电子游戏室,如不想被曝光,则要王某拿人民币3000元摆平。王某将人民币3000元汇到符某指定的账户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记者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现金人民币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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