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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续发 特约记者王仪)记者从琼海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琼海市209个村(居)委会全部实施“村卫生员”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聘请一名卫生员。
村(居)委会卫生员选聘条件为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对于目前尚没有村卫生室的村(居)委会,卫生员选聘条件还可为具有中等以上医学院校临床医疗、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历者,或乡村干部(主要为村妇女主任、计划生育专干)。
村卫生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一聘三年,其生活补贴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当地镇政府、卫生院、村委会组成的卫生员考核小组每年要对卫生员考核一次。考核称职者继续聘用,不称职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停止发放补贴。工作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卫生员,由卫生局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当中出现重大失误、错误者,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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