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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底到现在,国家电网全系统内一场大规模的降薪悄然进行,降薪范围从总公司到各省级电网以及各发电厂,基本上实行年薪制的员工都在降薪范围之内。据悉,此次大范围降薪主要在于平衡内部收入分配差距。(8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放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和央企工资实施“双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电网此次大范围、大规模降薪,应该颇具社会责任和示范价值。但是,实际上电网此次大范围降薪的主要目的在于平衡内部收入分配的差距,易言之,降薪主要缘于国家电网内部管理改革的需要,而与垄断之外的社会责任关系不大。
国资委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的利润总额为46亿元,这里包括了主业和辅业的整体盈利。但是,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主业净利润亏损23.4亿元,成为净利亏损的8家央企之一,亏损额仅次于中国铝业和中国联通,位居第三位。诸多信息表明,在国家电网公司内部的收入差距上,存在三方面不公:一者,有编制职工多的主业巨额亏损,却享受着高薪酬,聘用制职工多的辅业利润丰厚,约定薪酬却未必高;二者,不同区域内收入差距较大,有的可降10%,而有的要降50%;三者,管理层和一线职工的差距相当高,因此,降薪需要向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动刀。
这种情势下,通过降薪有针对性地调节国家电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几成不二选择,否则公司内部的竞争力和活力将越来越消弱。换言之,电网此次降薪,只与其内部管理压力有关,与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社会责任关系不大。
总体上看,央企平均工资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七成,如果考虑到全国平均水平并不包括大量低收入的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央企平均工资要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那么,如此高的工资水平和远高于工资的其它福利收入,所体现的是企业竞争能力与管理水平,还是国家政策与企业的垄断程度?按照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基薪三分之一,绩效三分之二”的考核原则,巨亏的电网薪酬恐怕要降60%都不止。所以,薪酬结构不合理、不透明,国家电网“闭门降薪”也就仅剩围观价值,公众很难看出到底合理与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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