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杨勇 特约记者曾高文 通讯员钟国江)两名教师因幼儿园转让闹了半年的纠纷,昌江法院介入调解后一天便妥善解决,两当事人均感满意。
据了解,原告赵老师和被告许老师于2009年10月23日签订了幼儿园转让协议,约定赵老师将其在昌江乌烈镇开办的乌烈幼儿园以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老师经营。但之后双方因转让金问题发生纠纷。
昌江法院受理此案后,当天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做思想工作,并与当事人赶赴乌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许老师尚欠赵老师转让金3.5万元当天一次性付清;赵老师交给房东的租房押金9000元与许老师无关,由赵老师与房东协商解决。
许老师和赵老师表示:“想不到法院的效率这么高,半年的纠纷一天就公平公正地解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