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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胡坤坤)因不满女友分手,劫持女友哥哥,并残忍地将其杀害。今天下午,海口中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罗涛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底,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被告人罗涛(25岁,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来海南找女友及其家人理论。9月17日,他在海口市金盘路某小区持刀劫持了女友的哥哥李某。警方赶到后,罗涛持刀对李某要害部位连续砍击、捅刺,导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34余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涛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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