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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0日讯 (记者孙乐明)今天下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会同省农垦总局,对省农垦总局与农垦集团的土地资源划分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项工作将在一个半月内完成。这是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步骤。
根据《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省农垦总局与省农垦集团在实行政企分开后,要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并完成土地变更登记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省国土厅联合省农垦总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海南农垦土地总面积为1100多万亩。其中,今后留在农场的土地为733万余亩,农垦集团及其所属投资公司的土地面积为393万亩。
海胶集团已经省政府批准30年租赁期的352万余亩土地,现变更为省农垦集团用地。
农垦集团下属以农业为主的产业公司发展生产所必须的基本用地52126亩,以及科研机构用地28148亩,变更为农垦集团。
省农垦总局和海垦集团已批准的合作开发项目、各产业集团公司及各农场投资公司已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或达成意向的土地,共33万余亩变更为相关24家农场投资公司。
据介绍,这次土地变更登记,对划入农垦集团及其所属农场投资公司的土地和农场保留下来的土地,只进行土地权属变更,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和划拨性质。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性质的,在完善有关手续后,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或土地性质变更。目前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今后需要办理林权证时,再由农垦集团依法申请办理。
' 对海胶集团已办理林权证的地块,需要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再由农垦集团重新申请换发林权证。
根据部署,各市县国土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将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市县政府审查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发证,颁发划入土地证书,同时对原证书进行修改或注销,并及时更新土地确权数据库。同时,对过去已完成确权的划转土地,变更登记发证率要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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