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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教育部网站1日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从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
———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加快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当地办学标准。
———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制度,配足配齐合格教师。
———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通过实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目择校。
———持续做好专项治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健全完善督导制度。健全经常化、全方位的督导检查机制。
———务求每年有新成效。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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