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11月0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事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杨维汉)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这是我国民事司法解释中首次明确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司法解释规定,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包括旅游经营者安排的在旅游行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同意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   同时,司法解释还对消费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旅游者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变更为侵权之诉;旅游者仍坚持提起违约之诉的,对于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也指出,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专 题
   第006版:理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网 事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教育部出十招治理择校乱收费
“图书漂流”传书卷 “汽车书店”送读物
旅游者主张“霸王条款”无效获支持
民事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司法机关将限制转团、挂靠等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
管氏“黑帮”9宗罪庭审8天
“华夏第一龙”出土地最终确认
司法解释对保护旅游者行李物品、证件安全作出规定
宜万铁路全线试车
内蒙古发现人兽形史前岩画
未来十天西南华南沿海降水较多
从车船税立法看我国汽车税制应该怎么改
安徽霍邱县千余抽水机不抽水只“抽风”
陈水扁家族海外赃款已汇回台湾6.6亿元新台币
青海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
我国去年对外直接投资5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