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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11日讯 (记者高虹 通讯员阮联森 肖宣)今年在我省开始试行的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现了“开门红”。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今年6120万元省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任务已圆满完成,安排用于补充5家省属企业资本金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也已发文下拨。这些国有资本将重点支持省属企业更好发展,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自2007年9月《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颁布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都陆续试行(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去年6月份,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在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下一年国有资产收益的收入和支出安排进行测算。
针对我省企业规模小、企业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省国资委推行“适度集中、放水养鱼”的原则,根据省属企业的经营水平确定了10%—25%等四档收取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今年省国资委按10%—20%的比例收取,分配到15家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共6120万元。
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安排,突出支持促进企业产业升级、优化国民经济结构的产业,主要投向旅游、海洋经济、文化传媒、金融、现代农林业、中小企业等关系我省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重要行业和优势领域。同时,按照省政府部署,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我省中小企业。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密切跟踪项目进程、评价资金使用效率、明确内部控制流程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等措施,防止预算资金的违规使用和浪费等现象,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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