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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台北11月12日电(记者张勇)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弊案”“买官案”终审分别被判11年和8年徒刑的消息,在台湾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相关消息12日也成为台湾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贪污定谳 扁珍入狱》《贪污定谳 扁珍要坐牢》《扁珍重判19年》……12日出版的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等,以几乎相同的标题,重点报道陈水扁夫妇因弊案被判重刑的消息。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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