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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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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压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
审批在1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报海口12月2日讯(记者官蕾)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简称“通知”),全面压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10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从供地到项目开工的行政审批在85个工作日内完成。   《通知》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流程整合归并为立项(核准、备案)阶段、供地阶段、规划报建阶段、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5个阶段,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其中,立项(核准、备案)阶段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供地阶段由国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规划报建阶段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从而提高行政审批的针对性,缩短审批时间。   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以上每个阶段的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通过集中同步审批缩短审批时间等,提高审批效率。   全面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将建设项目涉及的各个行政审批环节(包括发展改革、国土、环境、林业、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法定审批时限统一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将整个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105个工作日,其中从供地到项目开工的行政审批在8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别是立项(核准、备案)阶段压缩为20个工作日,供地阶段压缩为20个工作日,规划报建阶段压缩为30个工作日,施工报建阶段压缩为1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压缩为20个工作日。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把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对现行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抓紧制定出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省直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坚决把减少和下放的审批权限落实到位。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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