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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2月2日电 (记者郭景水)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政府获悉,该市开始实施村(居)、区镇、市三级信访逐级代理制,信访代理人到有权办理的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反映诉求,从而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避免或者减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行为。
这三级信访代理机构分别是:在市级层面,设立市信访代理中心,与市信访大厅、市信访局合署办公,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市职能部门设立信访代理室,已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起合署办公,并根据信访工作需要配备1—5名专职信访代理员;区镇层面,各区镇设立信访代理室,同区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根据本单位信访量需要配备1—4名专职信访代理员;村(居)层面,各村(居)委会设立信访代理站,固定办公场所,配备1—3名专(兼)职信访代理员。
三亚市的信访代理逐级操作流程为:村(居)级信访代理员与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后,到村(居)委会或者区镇反映问题,村(居)委会有权处理的,由村(居)委会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给信访人;区镇有权处理的,由区镇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给信访人。区镇无权处理的,由区镇代理员与村(居)代理员签订《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后,区镇代理员向市信访代理中心反映问题,再由市信访代理中心根据责任主体向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下达代理交办单,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给信访人并抄送市信访代理中心。
信访代理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包括受理、告知、处理、答复)、复查、复核。信访代理事项经过复核完毕后,信访事项代理终结。信访代理员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并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据了解,三亚市将信访代理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官德人品的首要标准,纳入全年执行力考核范围,把实行信访代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衡量、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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