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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07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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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表示我省对春节客房价格调控合理合法
不执行调控措施最高罚500万元
本报海口1月6日讯(记者程娇 实习生黄瑞琪)近日,有媒体对我省2011年春节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调控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今天通过海南日报对社会作出解释,我省对春节客房价格调控依据的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合理也有必要。   省物价局负责人吴明月介绍,对春节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我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即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等干预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吴明月说,其实除客房外,我省2008年、2010年还对水泥价格实施临时干预。这些干预调控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虽然我省对2011年春节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但仍有部分消费者担心难以遏制炒房行为。对此,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执行调控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我省将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罚500万元。   我省物价部门在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将组成若干春节客房价格调控督导检查组,对三亚、海口等旅游热点市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物价部门在春节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将实行全天候值班,消费者发现价格违规问题可以随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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