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杭州1月31日电 (记者胡作华)为降低生产“地条钢”的成本,浙江金华一机械加工厂利用在电表中安装窃电装置,并通过遥控器控制电表工作状态,在近一年时间里盗窃国家电力334万多千瓦时。这一“高科技窃电”大案主犯因盗窃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日前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后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成品“地条钢”外观与普通钢没有明显区别,但质量低劣,手一扳就会变形,从高处坠地能断成几截,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早在2002年就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