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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12日讯(记者袁锋)经过1年的奋战,截至2011年1月,全省茅草房基本户13209户全部竣工,盖上了砖瓦房或平顶房,我省全面完成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的任务,兑现了向群众的承诺。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民宗委获悉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199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每年从省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造茅草房。自1992年至2009年的18年间,省财政累计投入改造补助资金2.9亿元,社会各界支持投入13亿元,帮助15.27万户、74.41万黎族苗族同胞告别了茅草房,民族地区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瓦房居住率从1992年的21.7%上升到2009年的92%。
至2009年末,还有乐东、东方、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和儋州等7个市县13209户没有完成茅草房改造,其中乐东黎族自治县最多,有7746户,占了全省的58.6%。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决策部署,决定于2010年全面完成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这比我省5年民生规划要求的全面完成茅草房改造任务的时间提前两年。
2010年的茅草房改造将每户的补助金从2009年的2900元提高到2万元,省政府与7个市县政府都签订了全面完成茅草房改造的责任状,一定要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改造,真正为全省住房最困难、最底层、条件最差的黎族苗族群众谋福祉。
在加强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工作的同时,省民族、文体等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黎族船型茅草屋进行有效保护,近年来已将东方市江边乡白查村、俄查村列为省级重点保护对象,有关市县也对纯茅草房村庄进行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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