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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4日讯(记者周元 通讯员黄顺祥)今天下午,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第三次主席团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卫留成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于迅、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陈国舜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1人,实际到会57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共进行了6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酝酿各项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表决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和代表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代表提交议案已经于昨天下午5时截止,但建议仍可以继续提交。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收到关于制定《海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制定《海南省城乡社区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海口市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等6件议案。其中,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件。
经过初步分析,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前期工作扎实,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论证比较充分,议案质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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