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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26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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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套住房任务指标分解到省
我国史上最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启动,落实不力将被问责
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今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任务指标已分解到各省份,中央财政资金也将在全国两会前后陆续下拨。这标志着,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启动。   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比上年增长70%,创历年之最。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的话说,这将“让更多百姓的安居梦想变成现实”。那么,如何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日前表示,财政部门将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包括2011年在内的整个“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上述要求,他们将研究制定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效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   “对于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实行问责。”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国务院已经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   首先是约谈。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其次是报告和问责。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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