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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舟
作为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城市,同时也是经济不发达地区,重庆万州将投资10亿元打造“人工大瀑布群”。3月29日和30日,万州区政府称,瀑布改造工程政府不投资。而投资方称,该项目并非人工改造项目,更不会破坏环境。(3月31日《新京报》)
“政府不掏钱”,这样的公开回应颇有些似曾相识。譬如前两天,有媒体报道称,安徽淮南计划投资3亿元建造一座外形如乒乓球拍的体育宾馆。对此,有舆论认为这是“形象工程”。淮南市体育局局长金昶回应称,建宾馆的规划,政府不会出钱,完全是招商引资项目。是真的“政府不掏钱”,还是为了应付舆论质疑的“万金油”,先姑且不论———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不掏钱”看上去义正词严,其实并不理直气壮。
政府不掏钱能说明什么问题?既不能证明该项工程实施的科学合理性,也难以纾缓“是不是破坏环境”的公共担忧,更难以打消“是否建设政绩工程”的舆论质疑。况且,“政府不掏钱”不代表政府不投入,由公权力设计、规划和主导引进的商业开发工程,地方政府必然会在政策、融资和行政手续审批上进行大力扶持甚至是“加以倾斜”,这本身就是行政成本的投入。
按照常识,一项引起公共强烈质疑的公共工程,必有其值得商榷之处。面对公众的质疑,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详细加以释疑,如果释疑不能服众,还有必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由人大会议进行讨论表决。该建还是不该建,应进行民意征集下的可行性论证,避免决策失误。并不是说“政府不掏钱”,这项工程就建得有理,这种逻辑本身就是悖谬的。
从这个角度看,“政府不掏钱”的回应就多了一些敷衍了事的味道。这样的官腔打出来,弦外之音很明显了———又不是政府掏钱,干卿何事?可公共资源是公权力受公共委托管理的资源,公共资源进行商业开发,公众社会就有监督和参与的权利、义务。而以“政府不掏钱”来应对公共追问,不是一种善治和开放的态度。
温总理说过,“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在诸多公共工程或者公共事务中,俯下身征求民意,一可以防止权力腐败,二可以避免决策失误,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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