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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洪洋
5月1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给环茅南路的非酒类商户下发通知,要求他们3日内搬迁,称要建“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此事引起商户不满,央视给予曝光。(5月16日《扬子晚报》)
茅台镇副镇长袁仁涛说,“应该说一项行政行为实际上维护的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个别人肯定有影响”,这是什么逻辑?多数人暴政?理论上不值得一驳,只想问一句这位镇长大人,如果你自己投资的商铺也在清理之列,你有带“执法队”搬自家货物的觉悟吗?说这帮人是法盲,是抬举他们,说他们是无法无天的土匪实不为过!
本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天职、为人民谋取福利的公权力,反过来危害群众、践踏法治,公共权力的“匪化”是可怕的。在这种权力蹂躏之下,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社会何来公平与正义?人民幸福从何谈起?即使茅台镇打造出什么“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国酒之心”,又为了谁,有什么意义?以多数人的利益(茅台镇之举是不是这样仍存疑),非法侵害相对少数利益,在法治社会是不可接受的。
这只是事情的一面,请别忘记,永远不要漠视民心、民意,将心比心,你当人家是草芥,人家会当你是“腹心”吗?水与舟的关系不要只是挂在嘴边说说,等到覆舟之际,才追悔莫及。茅台镇强驱合法商户事件,当地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不能轻描淡写,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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