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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广东佛山发生了令人深刻反思的“小悦悦”事件。从这场悲剧中,我们看到了冷漠和丑陋,令人心痛。但从媒体、网民对这一事件的海量鞭挞、反思中,我们也发现,绝大多数人对生命是关爱和尊重的。
文明的社会,必然尊重每一个个体的生命,草菅人命而谈论发展进步,简直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
当下,公安消防部门提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口号。对此,我们有理由感到高兴和感动。高兴的是,我们的国家、社会进步文明了,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了第一重要的位置;感动的是,这一口号是由我们公安消防部门率先喊出来的,是那支时刻准备着为营救群众生命而赴汤蹈火的队伍喊出来的。
曾几何时,我们曾忽视了对个体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许多场所消防安全设施严重缺位,消防管理不善,从而制造了不少惨痛的重大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如今我们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明确了要建设能让公民过上有尊严生活的社会。
使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具体到消防工作方面,首要的就是建设一个普遍安全、能确保生命不受威胁的消防环境。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政府和消防等部门不仅这样说了,更是这样做的。仅去年以来,海南省就制定了《海南省消防条例》、全省消防发展十年规划,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消防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危害群众安全的火灾隐患,更重要的是逐步培养了每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基本消防常识技能,积极关注参与消防管理等方面的意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倡导下,从每个人都充分关注参与消防做起,并由此尊重、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整个社会一定会更安全和谐,一定不会再发生有人生命垂危而漠然视之的悲剧,更不会再任由任何人践踏社会的安全底线。
可以说,“生命至上”顺应了时代的潮流,为“生命至上”喝彩!(海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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