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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9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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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解答
问:本月开具的专用发票票面有误,但是已经验旧了,现在该怎么办?   答:已经验旧的发票不能作废,如果开票有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问:购车付了10万元,经销商只肯开具9万多元的发票,我可以投诉其不按规定开票的行为吗?   答:自2010年4月1日起,海南省的车辆购置税委托车辆经销商代征。若您购车所付的10万元中包含了车辆购置税,但是经销商所开发票的金额是不包含收取的车辆购置税的,您需要确定经销商给您开具发票的金额是否为您支付的全额减除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如是,则该发票是符合规定的;如低于余额,则经销商可能存在少缴税款的行为,欢迎您向我们举报。   问:个体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现在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号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26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统一为其个人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码(顺序码为数字01至99),长度为17位和20位两类。凡不符合上述编码要求的,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代码变更。”   问:网上申报是不是一定要上传文件?   答: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上传文件”模块主要用于一般纳税人上传采集好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外的其他货运发票抵扣清单,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不需要上传以上资料。   问:我们单位收到一张专用发票,超过180天还没认证,现在还能抵扣该进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不能抵扣进项。   问:取得增值税退税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据此,如果您取得的是出口退税款,则不需要计入收入总额;如果取得的是其他性质的增值税退税,需要计入收入总额。   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据此,如果您企业取得的该项增值税退税款已并入了收入总额中,但是如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江洪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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