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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9日讯 (记者柏彬 林伟 见习记者张梁)海口市建设“四宜”城市和国际旅游岛“文化高地”的重大举措今天正式出台。海口市委十一届十一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市级财政从2012年起,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数为1000万元,至2015年每年递增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比增长幅度。
据了解,加快海口文化产业发展是海口市委谋划“十二五”发展布局时确立的战略思路,建设“四宜”城市和国际旅游岛“文化高地”是海口未来五年发展的重要目标。海口市委提出,到“十二五”期末,海口市人均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指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5%以上,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0%以上。
海口市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文化产业的水平、文化消费市场的规模与总量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不仅适应不了迅猛发展的城市化所带来的文化需求增长,更无法满足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的高标准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国际创意港、长影海南世纪影城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落户海口,可以看到海口具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利条件,文化产业发展逐渐呈现强劲势头。海口市委出台《意见》,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把海口建设成为“四宜”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国际旅游岛的“文化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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