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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某因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
海口消防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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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9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林宇)一个废品回收站,一口大锅炉,一团剧烈燃烧的火苗,一堆木材、木屑等易燃物品,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威胁着四周的安全。日前,海口消防人员严格执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近日,海口秀英消防大队对海榆中线业里村的海口三和泰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使用锅炉烧东西,而助燃物正是木材等易燃品,在锅炉旁并未放置任何消防器材。
经过进一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这个长约50米、宽约15米的废品回收作业场所内,几乎堆满了机器和塑料、纸箱等废旧物品。据该男子介绍,他姓陆,广西人,是回收站的一名工人。陆某称,在作业流程中,他们一般用热水对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清洗,所以他才在这里生火烧水。
执法人员发现,烧火加热器的一侧是机器,另一侧则是堆积的干柴和塑料,一旦温度过高,极易发生火灾。由于陆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已经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消防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其行政拘留2日。
据海口消防秀英大队消防人员介绍,秀英区内物资回收企业、物流单位众多,从业人员多以外地人为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匮乏,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此,他们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坚决要求整改;不能整改的,将坚决予以查封,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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