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委员热议绿化宝岛工程
两会热议
留下青山绿水,造福海南万代。如何更加有力地推动实施“绿化宝岛”工程,成为今年省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将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
东方市代表团建议,在全省开展“绿色宝岛”行动的难得机遇下,将全省的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内,实施道路两侧的生态景观建设,通过人工造林、补植套种、树种改造等措施,力争营造“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热带特色浓郁的绿色长廊,充分展现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形象。
考虑到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虽然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已明确为绿化范围,但这些土地大多政府没有征用而仍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手中的实际情况,东方市代表团建议,为既维护好农民利益,又确保造林绿化用地,可通过租地方式解决造林用地。租期满后,林木产权可划归土地权属所有者所有,但要严格遵守主管部门的整体规划,严禁乱砍乱伐,保持其功能的整体性和持续性。
建立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长效机制
据了解,2009年1月,我省出台了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但总体上贯彻还不到位,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不尽如人意。
屯昌代表团向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关于建立城镇园林绿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议》。屯昌代表团认为我省迄今没有一个高标准高起点、科学且长远的全省性的城镇绿化规划,各个市县做各个市县的规划。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水平较差,建设档次较低,理念比较落后,不符合生态性、节约性原则。我省城镇街道中的隔离带多种植草坪或小灌木,在海南夏季较热的季节未能发挥遮日作用。
屯昌县代表团建议,绿化树种应以海南乡土树种为主,充分体现当地传统文化内涵,展示地带性风采,榕树、麻楝、油楠、榄仁、竹柏、白兰、黄兰、樟树、蒲桃、乌墨、竹节树、假苹婆、大花紫薇等都是理想树种。
保护生态遏制污染排放
我省城镇中的古树名木数量巨大,是我省一笔重要的自然文化遗产,但我省普遍存在城镇中土生土长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缺位现象。有些城镇为了搞建设,把几百年、上千年的古树砍掉。吴昌元代表说,要加大对偷砍偷伐偷售海南本地珍稀树种的打击力度,把“绿化宝岛”作为一项全民工程,在全省积极推进。
孙祥理代表说,实施“绿化宝岛”工程,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监管,遏制污染排放,建议完善生态环境补偿长效机制,扩大生态补偿范围,让更多的农民来保山护山,同时将乡镇、农村的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当地市县的垃圾处理工作范围,为农村创造清洁的生态环境。
关于绿化宝岛的资金投入,东方市代表团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方式筹措资金,一是省政府安排专项造林资金;二是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的项目业主负责筹措绿化资金和实施绿化工程。对新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项目,要将造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预算,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化造林,也提倡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资或认养、认种等形式参与绿化造林。四是绿化带范围内的林地全部调整为国家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将生态补偿资金作为管护资金。
(本报海口2月12日讯)
|